根据《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20]49号)文件精神,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,可自愿暂缓缴费,2021年可继续缴费。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,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,但是要按2021年缴费标准缴费(2021年缴费标准暂未公布)。